安全使用高溫電爐
發布時間:2020-03-06 點擊:1636
安全使用高溫電爐
1、 當高溫電爐***次運用或長期停用后再次運用時,必需停止烘爐。烘爐的時間應為室溫200℃四小時。200℃至600℃四小時。運用時,爐溫不得超越額定溫度,以免燒毀電熱元件。制止向爐內灌注各種液體及易溶解的金屬,高溫電爐倡議在低于***高溫度50℃以下工作,此時爐絲有較長的壽命。
2、 高溫電爐控制器應限于在環境溫度0-40℃范圍內運用。
3、高溫電爐控制器必需在相對溫度不超越85%、沒有導電塵埃、爆炸性氣體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。凡附有油脂之類的金屬資料需停止加熱時,有大量揮發性氣體將影響和腐蝕電熱元件外表,使之銷毀和縮短壽命。因而,加熱時應及時預防和做好密封容器或恰當開孔加以掃除。
4、 熱電偶不要在高溫時驟然拔出,以防外套炸裂。
5、依據技術請求,定期經常檢查電爐、控制器的各接線的連線能否良好,指示儀指針運動時有無卡住滯留現象,并用電位差計校正儀表因磁鋼、退磁、漲絲、彈片的疲倦、均衡毀壞等惹起的誤差增大狀況。
6、 經常堅持爐膛清潔,及時肅清爐內氧化物之類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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